2017年9月5日下午,郑某向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法一大队大队长王俊武等干警送来了一面鲜红的锦旗,感谢他们接到案件后迅速执结了案件,一再表示没想到法院同志工作效率这么高,司法为民贯彻的这么好。
案件申请人郑某与被执行人杨某于2015年协议离婚,被执行人杨某未按照约定向原告足额支付现金38万元,申请人请求被告履行离婚协议,支付剩余金额33万元及利息。
被带回的被执行人杨某称无能力给付原告33万元,案件承办人王俊武接到案件后,仅用两天时间就迅速执结了此案。首先运用技术手段发现被执行人已将近几年收入全部转移至妹妹名下账户,案件承办人随即至银行冻结了杨某收入所得十余万元,后第二步突击查封了被告股票十余万元,让被执行人感觉到法律的威严,为接下来执行打好了基础,第三步告知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涉嫌违法,且拒不履行涉嫌拒执罪,法律后果严重,逃避执行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下被执行人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于当日下午送来了应付的34万余元,案件得以顺利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