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上午,在河南巩义某村委会院内,巩义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失火罪案件,村民吴某将这个国家级美丽乡村的38亩林地引燃,他后来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补种了三百多棵树,这个案件引发不少人民群众的关注,参与旁听的村民有多达一百多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小关镇政府相关人员亦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
2013年3月6日,被告人吴某在自家地里清理杂草,将杂草点燃后引起村里阴坡坡上火灾,经巩义市林业局鉴定,过火有林地面积38.55亩,近百棵树木被烧毁。巩义市人民检察院以失火罪提起公诉,案件在法院审理期间,通过对其教育,吴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表示要补栽树木,弥补自己的过失,恢复生态环境,吴某当庭做出承诺,保证树木的成活,其与村委会签订协议,由村委会监督吴某补种树木,并将树木成活情况实时反馈给法院。目前吴某已种树三百多棵,后续还将继续补种树木并维护树苗成长。合议庭认为吴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对其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强调吴某后期要确保树苗成活。
在宣判后,巩义法院环境资源综合审判庭庭长周小洁对现场旁听群众进了释法明理,倡导环境有价,损害有偿!当前,部分基层群的生态环保意识薄弱,随意倾倒垃圾、随意滥砍滥伐树木,滥采矿石,非法占用农用地,对破坏环境资源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不能正确认识,作为司法审判机关,在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行为的同时,也加强对农村基层的法治宣传,通过以案释法、巡回审判,来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在环境资源审判过程中,树立恢复性司法,督促被告人对生态环境做出补偿,变破坏者为保护者。
之后,参与庭审人员又实地查看了吴某种的树,并现场补种树苗,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十年的时间,小树才能长成一棵参天大树,但一点火星就可以轻易地毁掉它。看着奋力种树的吴某,在场村民也纷纷表示,以后将保护生态资源,共同守护美丽家园。
庭审结束后,法院干警志愿者还为乡亲们发放了普法手册及宣传页,旁听的群众不少人表示,清明节来了,祭拜点火一定要注意,想不到烧点垃圾都会引发这么重要后果,咱们都要增强意识!
之后,吴某当场进行补栽树木,参与庭审人员在实地查看了以前吴某种的树的同时,巩义市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委韩丽苹与人大代表李应周、张华祥,政协委员王月武等一起动手帮助吴某补种树苗,韩专委嘱咐吴某,要注意树的后期养护,在缓刑期间,要用自己的劳动补救青山。看着奋力种树的吴某,在场村民也纷纷表示,以后将用实际行动保护好生态环境,要让子孙后代永享优美宜居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