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执行动态

分手不想还借款?被通告后主动还

  发布时间:2018-06-12 11:01:50


近日,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执结金额高达十四万元。原告王某与被告孙某曾是恋爱关系,在恋爱期间曾发生多笔经济往来。 

王某称在2006年至2007年原告以银行汇款方式给孙某16万元,双方口头约定用后还款,并支付借款期间的利息。但借款到期后,王某多次索要未果。孙某辩称两人相处的时间比较久,有经济往来,但已支付过14.5万给王某,双方往来手续已结清。 

最终,经法院审理判决后,被告孙某应于判决生效后偿还王某借款十六万元。 

孙某在判决生效后不但没有执行判决,反而下落不明。巩义法院在网上发布悬赏通告,并追究孙某的拒执罪。在外地躲藏的孙某看到自己上了悬赏通告的名单,发现自己无处可逃,连生活都受到影响和限制,认识到自己这样躲藏也终究不是办法,便给父母打了电话。得知情况的父母立即赶往执行局,一次性缴清所有执行款共计十四万元。 

热恋期间,男女双方坠入爱河,难免发生经济往来。但是爱情一旦破裂,昔日的恋人如今形同陌路。恋爱关系不同于婚姻关系,因此,恋爱中的青年男女在恋爱期间应保持必要的冷静,对自己的出资行为有合理预期,这样才会减少类似纠纷的发生。 

网络悬赏通告为我们的执行工作增加了更多的助力,让更多人看到隐藏在自己身边的“老赖”,从而为我们提供有利线索尽快执结,还给社会一片净土。同时,也使每个被执行人都清醒的认识到逃避执行根本解决不了问题,只会给自己和身边的人造成更多的不便。

责任编辑:gyfy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2792540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