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胜诉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8月2日上午巩义市人民法院开展集中腾房专项执行活动,执行干警随着执行局局长张华英的一声令下,兵分两路,对李某等被执行人的房屋依法进行强制腾出。此次活动,共出动法警35人,执行局办案人员15人,记者10余名,在8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见证下如火如荼的展开。
2015年,申请人李某权将自己所有的一套146平米的住房以20万的价格卖给被执行人李某敏,双方约定房款一个月后一次性付清。因两人是多年的朋友,非常熟悉,签订协议后的第二天,申请人就将房屋的钥匙交给被执行人李某敏。一个月后,被执行人对房屋进行了简单的装修后搬进房屋居住,但却没有支付给申请人20万元的房款从而引发了纠纷。巩义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执行人李某敏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将房屋交付给申请人里李某权。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李某敏一直不予履行,经申请人申请,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执行人员多次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但被执行人一直以种种借口躲避执行拒不见面,并将自己房屋的财产转移后把房屋的门锁焊死。此次集中腾房活动,执行干警找来锁匠对房屋进行了强制开启,腾房行动顺利结束,申请人李某权当场出具结案证明,并对法院此次执行活动表示感谢。
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强制腾退房屋是依法打击拒执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必要措施。任何抗拒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7月31日被巩义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的被执行人翟某,就为自己拒不腾房的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此次集中腾房执行活动硕果累累,共计腾房4套,案值266万元。通过媒体记者的大力宣传和跟踪报道,营造了强大的执行力度,确保能够在最大范围内震慑一批拒不执行判决的失信人,让其尽快履行法律生效文书,取得了十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