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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人民法院 巩义市公安局 关于加强110执行联动机制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7-02-16 16:23:42


巩义市人民法院  巩义市公安局

关于加强110执行联动机制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整合社会各方资源,进一步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现对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和公安机关110联动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央等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司法为民举措,进一步完善与公安机关联动机制,及时处置执行线索和突发事件,排除阻扰执行的违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从根本上破解执行难问题。

二、基本原则

110执行联动机制应遵循高效、快捷、协作原则,对发现的被执行人及财产做到及时控制、快速反应、规范处置、高效执行,形成社会各界共同打击失信被执行人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职责

(一)市法院在执行局指挥中心建立110联动服务平台,与公安110指挥中心对接。设立值班办公室,开通24小时值班电话(64595110),值班人员由执行人员、司法警察等组成,负责接受举报、组织处置、上报案情、下达指令以及办理日常事务;

(二)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及时受理有关执行案件线索的举报,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与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联络,并根据甄别情况进行处置。

四、工作要求

1、建立24小时值班联络沟通机制。市法院、市公安局要分别指定专门人员作为协助执行联络人,具体负责协助执行的相关事宜和情况反馈,加强工作中的沟通联系;

2、畅通执行举报。市法院在执行立案时应及时向申请执行人送达《执行110告知书》,告知联系方式(含举报专线电话和承办人电话);

3、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举报后,应甄别举报线索情况,决定采取相应措施并向举报人反馈处置情况;

4、公安110应及时受理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群众关于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的举报求助,并根据情况及时进行处置。对被执行人或财产应依法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对其他执行线索应及时移交执行指挥中心处理;

5、市法院定期向媒体、社会公开曝光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住址或单位的名称及照片等有关信息,鼓励全社会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举报。建立案外人举报奖励制度,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

6、市法院与市公安局要定期召开110执行联动工作专项例会,互通执行联动情况,分析联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110执行联动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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