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执行110值班制度
为规范执行110服务平台值班,充分发挥执行110快速反应、协调指挥的作用,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值班时间及办法
执行110在执行指挥中心领导下,设立值班领导(一名)和值班主任(一名)负责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天上午8时至第二天上午8时,具体按执行指挥中心每月安排的值班表执行。
二、工作职责
1、在执行110值班室值班,负责接听报警电话。
2、负责对接到的报警电话的处置、直接下达处警指令;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值班领导、执行指挥中心及局领导。
3负责与公安110的协调、联动,接收公安110的指令,及时对举报的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作出处理。
3、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置协调。办理上级和我院、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并报告处置结果。
三、工作纪律
1、坚守岗位。值班期间必须在岗在位,特殊情况须经值班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可安排他人代班替换,确保值班连续性。
2、保证通讯畅通,做好值班记录、报告和处理当日事务,值班电话不得用于与执行工作无关的事项。
3、执行局其他办案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推诿执行110值班干警下达的指令,做好随时待命准备。
4、实行首接责任制,值班人员如发生脱岗、消极、延误、玩忽职守、不当处理及泄密等情形,贻误工作时机,造成工作损失和不良影响者要视其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1、一切行动听指挥,遵守工作纪律,严守值班纪律。
2、准时上岗值班,不准迟到、早退,保证两人在岗,不准私自找人替班及带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场所。
3、值班期间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原则上接警必出,积极配合办案人员完成处置任务。并随时做好摄录、警械、警具、车辆等备勤工作。
4、及时接听报警电话、快速处理问题,回答问题要做的用语文明,待人礼貌。
5、认真填写接处警记录、接警记录要做到字迹工整、内容详细、完整准确。
6、遇到紧急重大问题,要立即向值班领导和执行局领导报告,同时做好处置问题的各项准备工作,按要求积极负责,直至完成任务。
五、督促检查
执行局将结合执行110值班工作,安排局领导或执行指挥中心对执行110值班情况定期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并结合值班记录等查处值班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进行问责。
2017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