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巩义法院联合孝义街道办召开家事纠纷诉前调解试点工作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9-01-17 09:31:22



2018年7月1日起,巩义市人民法院在孝义街道办开展家事纠纷诉前调解试点工作。2019年1月15日下午,巩义法院联合孝义街道办召开家事纠纷诉前调解试点工作研讨会。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康存标、孝义街道办副书记陈庆仁、巩义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主任李进锋、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何剑平、法院驻庭调解员周务本及孝义街道办各村民调员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陈庆仁书记主持。

座谈会上,李进锋主任首先通报了2018年7月1日以来,巩义法院开展家事案件诉前调解登记情况。随后,各村参会人员相继介绍了本村家事案件诉前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如何做好诉调对接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法院特约调解员周务本老师介绍了他从事家事案件调解的经验。“调解纠纷是一门学问,是充满智慧的工作,要站在当事人的立场上思考问题,在法律的框架内,向当事人理清事实,讲明道理,解释法律,因势利导,耐心细心地和双方当事人沟通,是调解成功的秘诀。”

何剑平庭长讲解对接流程。“调解要依法进行,应有两名调解员同时参与调解,诉前调解要突出‘便民、快捷、灵活、高效’的特点和优势,迅速、及时地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调解员要有热情和责任心,要做到真心实意为当事人着想,找对切入点,才能得到当事人的认可。”

最后,康存标主任就家事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谈了三点感悟,一、试点工作离不开法院对调解工作的积极引导和规范指导;也离不开孝义街道办在队伍建设方面的大力支持。二、家事纠纷诉前调解工作成效明显,调解成功率达到百分之四十多,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做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三、下一步法院和街道办要加大沟通,调解工作要做到情、理、法统一,依法依规,坚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并及时总结工作,提供可复制的成功经验,希望孝义街道办再接再厉,取得更好的新成绩。

会后,李进锋主任向参会人员赠送了“三田留余”调解室整理编发的优秀调解案例。大家就调解心得进行了热烈交流。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2796296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