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在一起赡养纠纷案件申请人杨某的家中,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王二现及法警的见证及协助下,杨某的养老问题终于解决了,杨某在笔录上签了字后,历时两年的案件终于顺利执结。
70多岁的案件申请人杨某有五个女儿,30多年前杨某妻子去世,杨某一个人抚养五个女儿,在打发了四个女儿结婚后与小女儿共同居住,2016年因杨某丧失劳动能力,经常生病,养老成了问题,无奈之下将四个女儿告上法庭,法院判令四被告每月支付杨某100元赡养费,并照顾其生活起居。但是案件到了执行阶段却出现了问题。执行员王二现接到案件后发现,这起案件看似是赡养费纠纷,实则感情纠纷,四被告都能按月将赡养费给杨某,但是根据法律规定赡养义务不仅包括经济上的供养,亦包括生活上的照料,故杨某要求四被告每月轮流到其家中照顾其起居生活。实际情况是几个女儿并没有到原告家中照顾过老人,执行员接到案件后通过走访了解到,原告家里破旧不堪没法住人,执行员又多次走访几个女儿,四个女儿则称杨某经常将每月给的赡养费给了老五,老五的婚礼也是她们帮忙操办的,现在父亲这样也有老五赡养的义务,家里破旧不堪,根本没有办法居住,因为之前与父亲的矛盾,四女儿谁也不想去收拾一个屋子住下来,由于纷纷找借口,所以该案一拖再拖,两年了这起案件还无法结案,执行员一次又一次的到四个女儿的家中进行沟通,人情法理说尽,但谁也不愿意出面打破家人之间的僵局。1月21日,执行员将四名被执行人召集到杨某家中,这次说明再不商量出结果,一是要采取法律手段,二是要依法曝光。在执行员及法警的帮助下,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了协商结果,最终几方达成一致意见,收拾出来一间房,规定了几个女儿照顾老人的时间及要求,杨某和女儿在笔录上签了字之后,两年的案件终于执结。
追求“天理国法人情”的统一,是中华法系的优良传统。尤其是涉及农村赡养的执行案件,往往只有从申请人切身实际出发,综合分析案情,体察民情民意,执行中体现对人的关怀,才能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