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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法院在巩义召开全市法院《家事案件审理程序及裁判指南》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9-09-02 18:50:03


为深入推进郑州地区两级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规范家事案件审理,构建新型家事诉讼特别程序,8月30日上午,郑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巩义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家事案件审理程序及裁判指南(讨论稿)》座谈会。郑州中院民事审判六庭庭长刘文琳,巩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宝安、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韩利苹及全市14家基层法院家事审判工作负责人参加座谈,民事审判六庭副庭长李伟主持本次座谈。

座谈会上,郭宝安对参会的各基层法院家事审判工作负责人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同时也希望此次座谈会大家能积极探讨、建言献策,完善《家事案件审理程序及裁判指南》为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工作提供制度保障,提高案件的审判质效,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刘文琳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的情况和成绩做了通报,同时对郑州中院撰写的家事案件审理程序及裁判指南(讨论稿)》写作背景及调研作了介绍,对文件内容进行了解读

韩利苹为各基层法院家事审判工作负责人介绍了巩义法院家事审判庭的概况,也分享了在诉调对接方面,实施不经调解不予立案的措施;在审理方面,大量利用社会调解员进行调解,缓解矛盾,将家事纠纷解决到诉前,解决到萌芽状态的相关经验。

刘文琳对《家事案件审理程序及裁判指南(讨论稿)》撰写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是否符合郑州市家事审判工作实际情况向各基层法院征求意见并从法律层面、实际操作层面与各参会代表进行探讨。各基层法院参会人员结合实际家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的共性问题、子女抚养费是否适用小额速裁、社会征信系统能否具体实施等疑难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刘文琳、李伟就以上问题进行了答疑解惑

讨论结束后,刘文琳对各基层法院家事审判负责人的伊健表示了感谢,希望各基层法院经常沟通交流,不断得学习、吸收先进经验探索完善符合家事审判规律、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家事诉讼特别程序,积极推动家事审判改革成果制度化、法治化

责任编辑:巩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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