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各地陆续复工复产,如何在确保防疫安全的前提下,全力抓好审判执行工作,加强责任与担当,把疫情影响控制到最小,来看看巩义法院的一天,法官们高效“云”办案。

【远程开庭、当庭宣判】
2月26日上午,巩义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卫锋在网络另一端检察员的配合下,利用网络云平台审理了李某、赵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的两起案件,并当庭宣判,其中李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罚金两万元,赵某拘役两个月,罚金二万元。并通过网络办案远程提审羁押在看守所的冯某,审理了冯某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一案,法官通过智慧庭审平台核实了被告人身份,宣布了庭审纪律,在公诉机关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后经举证、质证环节,公诉机关发表公诉意见,被告人最后陈述,主审法官作了庭审小结,并宣布择期宣判。书记员即刻上传庭审笔录,当事人借助远端的庭审笔录电子签名等技术,当场签字确认。
整个庭审过程顺畅,程序规范,庭审过程声音清晰,画面流畅。
【快审快结,民事审判效率高】

2月26日下午,诉讼服务中心员额法官陈爱华审结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法官了解案情后,因两起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在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后决定通过网络进行审理。开庭前,陈法官通过网络庭审系统确认了当事人身份,庭审过程中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举证、质证、辩论等,法庭调解环节,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在电子调解协议上签字,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都很满意。两起案件均于当日立案,当日审理并结案,充分体现了智慧法院网络办案的高效与便捷,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化解了矛盾。

“请保持网络信号畅通,现在开庭……”民事审判一庭员额法官李延娜也开始了网络庭审的尝试,原告在今年一月份提交了起诉状,因疫情原因不能来到法院开庭,于是法官积极促成原被告线上调解,在微信建立法官、书记员、原被告4人群聊,并指导原被告下载使用网络庭审系统,并于当日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得以顺利结案。
此外巩义法院员额法官朱秀霞等法官,于当日共办结案件13起,案件的顺利办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不误。
当前是疫情防控的重要阶段,巩义市人民法院按照上级要求,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也努力保障案件的高效办理。在“不见面”“不聚集”的特殊时期,审判团队最大限度发挥网络优势,努力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努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