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张华英团队,主动作为,重拳出击为两起敲诈勒索和诈骗案的受害人挽回损失30余万元。
刚正不阿 执法如山
“真没想到被骗的钱还能追回来,刚接到执行局电话说让我来领款,我还不相信,真是太感谢你们了!”1月14日上午,受害人李某向张华英团队送去锦旗后,激动得说道。
2014年至2015年,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采矿用地纠纷和其矿坑、井筒被受害人李某的矿毁坏为由,多次采取用车堵路的方式敲诈李某财物共计11.2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2019年3月巩义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人张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涉案赃款11.2万元,依法追缴后,发还受害人李某。
判决生效后,该案的刑事财产刑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张华英团队接手案件后,立即组织力量对整个案件进行调查研判,并在案件管理系统内查询到被告人张某还有一民事案件在执行,其名下房产已被拍卖且余下的10万余元拍卖款正好可以发还受害人李某。得知被骗的部分案款被追回,受害人李某很感动,他说他早就知道被骗的钱已被张某挥霍一空,执行基本都不抱希望了,没想到案款还能被追回,巩义法院的执行干警们真的是执法为民,一追到底!为你们点赞!
一身正气 执法为民
“被骗至今,九年了,巩义法院的执行干警们一直都没有放弃,终于帮我追回了钱,真心谢谢你们!”1月15日上午,受害人苏某向张华英团队送去锦旗后,感动得说道。
2012年4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魏某多次在向受害人苏某借款过程中,故意隐瞒真相,并以伪造、虚假的“抵押”车辆产权证明和虚假的车主身份证件作担保,达到了非法占有受害人苏某借款的目的,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2014年7月巩义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人魏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涉案赃款14万元,依法追缴后发还受害人苏某。
判决生效后,该案的刑事财产刑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而被告人魏某名下一直无财产可执行,但执行干警们一直将该案放在心上。后在一次调查被告人魏某的财产情况时,惊喜得发现魏某银行卡中竟然有33万余元的存款,执行干警马上准备手续要划扣案款,就在这个短短的空档里,魏某却已经将卡内的30万元转走,执行干警知道,多年的老赖经验,已经让魏某有了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意识。受害人苏某得知被告人魏某有财产可执行的消息后,积极配合执行干警打听到了魏某的住处,1月14日的清晨,执行干警组织法警将还在家中酣睡的魏某顺利带回执行局。
在调解室,被告人魏某反复强调自己已经受到处罚,牢也做了,但钱是真没有,准备一赖到底。执行干警早已看穿魏某的心思便严厉告知其银行卡有大额转账记录,若有还款能力而拒不执行,将被判以拒执罪,再次坐牢。可被告人魏某依然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执行干警开始走拘留程序,到了医院体检时,经历过坐牢体会过个中滋味,一看法院“玩真的”,魏某的心理防线终于崩塌,主动要求还钱。中午时分,魏某的家人便将共计19万元的案款及罚金全部缴纳,案件也圆满执结。
岁末年关,巩义法院绝不松懈,全力做好执行工作,回应群众期盼,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同时,提醒所有的失信被执行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受时间限制,有财产随时追缴,逃避执行的行为终究都是徒劳的,积极还钱才是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