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4月23日,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为一名因车祸而瘫痪的当事人献上了4900元的爱心捐款,给这个陷入阴霾的家庭送去了希望和温暖。
2018年6月15日晚,马某醉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与行人张某相撞,造成张某双侧侧脑室积血,多处骨折,四肢全瘫等损伤。经鉴定张某全身瘫痪,构成一级伤残。2020年11月,巩义法院判令马某赔偿张某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68万元。
公正的判决给这个不幸的家来带来了希望,但该案的执行却遇到了重重困难。因被执行人马某曾在监狱服刑十几年,现今没有什么积蓄,且肇事车辆没有责任险,经过多方查证,其名下暂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后仍未能履行生效判决。因执行不能,导致执行工作停滞不前,当事人的权益无法及时实现。
事故发生后,申请人张某辗转在巩义、郑州住院治疗至今,花费各种费用上百万元,后续仍需医疗依赖,生活不能自理,且家里还有一个8岁女儿无人照顾。每一次走访张某家,执行干警李晓娜都强忍泪水,穷尽了各种执行手段,仍然执行不能,面对申请人家庭如此不幸,她深感心痛与不安。经过一番深思熟虑,4月22晚,李晓娜向院领导汇报后,在巩义法院执行局微信工作群发起了爱心捐款倡议。
得知张某的情况,执行局全体干警在分管院、局领导的带领下,纷纷向她伸出了援助之手,每人50至500元不等,仅一上午时间,就收到捐款4900元。
4月23日下午,执行干警李晓娜将这笔捐款亲手送到了张某手中,并表示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同时通过多方渠道帮助其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