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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调解结案止纷争 当庭履行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1-07-23 10:40:32



“实话实话,来的时候我压根没有打算同意调解,但没想到巩义的法官这么细心的给我释法明理,通过这次诉讼,巩义人给我留下了非常好的印像。”

7月16日,巩义市人民法院法官孙艳丹在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时,积极以多种形式化解矛盾,让被告当庭履行了案款。来自湖北的原告对法院工作赞不绝口,表示能达到这样的结果是意料之外的惊喜,并喜欢上了巩义这座温暖的城市。

2021年原告汪某与被告巩义某公司签订产品买卖合同,并给付货款14万余元,后因该公司单方面要求改变合同要求的付款方式,双方协商未果,汪某将该公司起诉至法院。

孙艳丹在接手案件后,因了解到汪某身处异地,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快解决双方纠纷,承办法官及时向当事人深入了解了案情,认真分析了双方产生矛盾纠纷的原因。汪某本不打算以调解的形式结案,特意聘请了专业律师,开庭时拿了厚厚的证据材料,做好了“持久战”的准备,但来到巩义法院后,为法官积极化解矛盾、快迅处理,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所感动。

孙艳丹为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减轻诉累,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充分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和原、被告进行了沟通,耐心劝导,双方最终快速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履行了案款,该案迅速了结十分出乎原告的意料,对法官的专业性赞不绝口,最终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圆满化解。


责任编辑:巩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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