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第四中心法庭以审判队伍专业化、精英化为目标,针对该庭民事案件相对集中的特点,设立了损害赔偿案件和婚姻家庭案件专业审判组。
损害赔偿案件审判组主要负责审理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和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同时审理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和一般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共一大类四种。婚姻家庭案件审判组主要负责审理婚姻案件,同时审理有关 赡养、抚养纠纷的案件。这两个专业审判组分别由有多年审判经验的审判员任主审法官,由擅长调解工作的书记员任辅助人员。
专业审判组设立以来,已受理损害赔偿案件46起,婚姻家庭案件16起,不但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和法官审判,也更有利于探索审判规律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