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下午,巩义市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推进会在市法院召开。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志强、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邰峰、各镇党委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政法工作的副职、市法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前,参会人员到巩义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实地调研便民服务、诉调对接、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会上,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郑朝阳首先对巩义法院“枫桥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进行了通报。
邰峰传达了市委政法委《关于成立巩义市“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他指出,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联动配合。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法庭要及时与镇综治部门、村调解委员等建立完善联动的解纷机制,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诉源治理和矛盾化解的新路子。二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任务。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全面提升基层治理的水平,各人民法庭要充分发挥牵头引领作用,做到细化责任分工,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创建任务。三要坚持统筹兼顾,确保创建成效。积极利用村镇原有自治平台,将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与巩义市平安建设、五星支部创建等重点工作相结合,积极做好普法宣传引导活动。
高志强结合法院实际,就诉源治理相关工作向大家进行了详细介绍,并表示巩义法院将继续坚持不让纠纷形成案件,不让案件形成判决,不让判决形成执行的理念,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着力推进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建设,下一步,巩义法院将通过法庭工作参与各乡镇的社会综合治理,为和谐社会发展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