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在巩义市回郭镇北寺村村委的会议室内,干警用几张桌子拼凑成简易法庭,并挂上国徽,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敲响,一场特别的庭审开始了。
原告魏老太太与丈夫含辛茹苦养育五个子女长大成人,丈夫去世后其一直生活在小儿子家预留的养老房内,平时衣食住行多由小儿子和女儿照顾,后因养老房漏水后小儿子重新翻盖并出租出去,随后魏老太被送往敬老院生活,现魏老太要求由五个子女轮流接回家赡养,但因其中三个儿子不同意,由此产生争执,经村委会多次调解均未果,心寒之余,魏老太太将五个子女均诉至巩义法院回郭镇人民法庭。
承办法官陈爱华庭前阅卷了解基本案情后,考虑到原告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来回奔波徒增诉累,为保障其诉讼权利,同时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陈爱华及其书记员不畏酷暑,将“坐堂办案”变为“巡回审判”。
庭审中,几人因家中老房子重建后出租分账以及母亲的居住问题各执一词,情绪激动。陈爱华考虑到本案为赡养案件,母子之间有着血浓于水的亲情,认为该案宜调不宜判,故没有当庭宣判,努力通过调解,解开双方心结,争取案结事了。她情理并重的从法律、道德、亲情等方面向被告阐明了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几人最终虽未达成一致意见,但几个子女均当场表示愿意履行赡养义务,就赡养方式双方将进一步协商。
庭后,干警在现场对赡养老人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普法宣传,群众代表反映热烈,纷纷表示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开展巡回审判进乡村,是巩义法院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的重要举措。巩义法院始终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最接地气的巡回审判方式,化解基层矛盾,通过更贴近群众的司法方式,切实让辖区群众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让学法、守法、用法成为一种生活习惯,也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