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豫剑执行”活动,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巩义市人民法院决定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做到“每周一清”“每周必执”。7月14日早上7点,巩义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列队集合、主动出击,依照前期部署火速奔赴各个执行现场。
执行现场一:
儿子将父亲车辆抵押给借款人,父亲打官司要回车辆……儿子小李为借款,
将父亲老李的越野车抵押给借款人牛某,老李将牛某起诉至法院讨要车辆并追讨各项损失。由于小李与牛某并未签订书面质押合同,牛某不能对该越野车行使质权。法院判令牛某归还车辆,并保证车辆完好。在执行干警的督促和释法明理下,
牛某清除车辆违章,主动将车辆开到执行局,
返还给老李。
执行现场二:年龄大不是欠钱不还的借口
2019年4月,67岁的孙某向同村70岁的郎某借款25万元,孙某的儿子作为部分借款的担保人,签订了借款协议。但是借款到期后,孙某儿子偿还了担保部分的借款后,其余借款孙某迟迟不还。郎某自己催要多次无果后向法院求助。
接到案件后,执行干警通过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孙某名下无可执行的现金、车辆等财产。7月14日上午,执行干警深入村镇,查封了孙某名下的房屋财产,并将其带回执行局。经过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郎某考虑到多年同乡情谊和孙某年龄大、无收入的现状,放弃了利息与部分还款,孙某主动联系家人筹集资金,现场达成还款协议。
截至目前,巩义法院今日执行完毕案件13件,执行到位124.36万元,拘传被执行人9人,拘留2人,现场交接拍卖成功的设备一套。下一步,巩义法院继续坚持常态化集中执行,综合运用各种执行措施和手段,以实际行动保民生、护民企,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