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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马瑞杰任职承诺

发布时间:2024-03-11 17:27:28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任命我为巩义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这既是组织的信任和重托,更是对我服务群众能力的历练和考验,我倍感责任重大,压力在肩。我郑重承诺:

忠于党和人民。我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求真务实作风把党中央、省、市委、上级法院和党组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兢兢业业回应群众对司法的需求。

严守宪法和法律。在履职中,严格遵循宪法、法律规定,不偏不倚、不受私人因素影响或掣肘,刚正无私地依法判案,让老百姓在我的司法服务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守廉政底线。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管好自己、当好表率、带好队伍,始终做到自省、自重、自警、自励。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坚守廉政底线。

严格履职尽责。工作一定恪尽职守,担当作为,把每一起案件的处理,作为每一根守护巩义发展的篱笆,扎深扎实,捍卫辖区公平正义底线。

自觉接受监督。工作中,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把每一条意见和建议作为创新工作的抓手,把每一次批评作为提升的契机,把每一个不足作为再出发的节点,化被动为主动,总结经验,制定措施,不断提升为群众服务的本领。

以上承诺,敬请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责任编辑:巩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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