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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巩义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郑州市委提级巡察第五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20 15:55:37


(党外)

 

按照郑州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8日至2024年1月8日,郑州市委提级巡察第五组对巩义市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提级巡察。2024年3月5日,郑州市委巡察组向市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3个月集中整改和《郑州市委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巩义市人民法院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重要契机,作为履行好新时代使命任务的强大动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扎实做好整改工作,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务实的作风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巡察整改工作。多次召开党组会,逐条逐项分析巡察反馈意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制订《整改落实方案》,督促整改进度。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政治建设方面

1.巩固教育整顿成果学习教育环节薄弱

1)党组对学习内容没有科学合理安排。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法院实际制订《巩义市人民法院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通过“周二夜校”、“三会一课”、公众号、河南干部网络学院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党组书记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带头开展学习,认真开展研讨,班子成员分别作交流发言。2024年以来,利用党组会集体学习研讨19次,利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集体研讨5次;二是第一议题认真学习习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做出的重要指示及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交流研讨,推动部署落实落地;三是3月28日,通过微信小程序向全院干警发放调查问卷,征求并汇总所征求的意见,有针对性地安排理论学习内容,切实做到以理论学习促进工作实践。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党组对学习教育缺乏创新意识。

整改情况:一是丰富学习形式,引导干警充分利用公众号、河南干部网络学习等线上学习平台进行学习。2024年4月12日,组织院机关支部到巩义市人大发展史馆进行参观学习;二是4月10日,邀请中国人民解放军心理培训中心主任,对全体干警进行专题辅导,减轻干警工作生活中的心理压力;三是通过“三会一课”、“周二夜校”、部门会议等组织干警开展学习交流,分享心得体会。4月28日,组织40余名党员干警参加“清风巩义”大讲堂,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4月30日,组织党员收听收看 2024 年度郑州市直机关第一期“先锋讲坛”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讲座;四是驻院纪检监察组、监察室经常性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确保学习质量;五是每月评选出荣获骏马奖、五星法官等优秀干警,在院内大屏幕进行滚动宣传,表现特别突出者在公众号或者联系媒体进行个人先进事迹及办案经验的分享。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学习效果不明显。存在法官政治站位不高,政治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支部每月学习习近平重要讲话、观看先锋讲坛,组织干警利用业余时间,通过河南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对政治理论、党史知识等自学,开展“周二夜校”15次,组织干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指示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等内容;二是参加中院组织的政治轮训1次,组织书记员集中培训2天;三是落实判后答疑制度,在判决、调解文书后附判后告知书,设计《巩义市人民法院判后答疑申请表》,放置于信访大厅,引导当事人选择反映信访问题或者要求判后答疑,由院庭长、审委会委员或员额法官对要求判后答疑的当事人进行释法答疑;五是2024年以来,针对有典型意义的案例,邀请法官或法官助理利用通过电视台直播、公众号发布等方式进行以案释法14次。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巩固法院教育整顿成果的常态化效果不好。

1)总结提升环节措施不具体。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巡察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订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深入研究问题存在的症结和深层次原因,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堵塞漏洞;二是建立督办台账,实行闭环管理,每周印发《值周通报》,将信访化解、审判执行质效、落实“三个规定”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落后部门进行批评并扣除绩效分值;三是召开4次信访工作相关会议,向全院干警宣讲信访化解工作原则和制度规定,对全院信访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通报全院信访工作情况,并对下一阶段信访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四是以信访工作情况通报为依托,督查检查全院信访案件的办理情况。印发《2024年1-3月份信访工作情况通报》《2024年4月份信访工作情况通报》,对信访事项办理存在问题的庭室和责任人进行了点名批评,并对下一步的信访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2024年4月11日,由庭室案访比较高的负责人在点评会上作情况说明。

整改结果:已完成

2)自由散漫风气有所抬头。

整改情况:一是制订《纪律作风整顿年方案》,扎实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年活动,院监察室、督查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在《值周通报》中通报批评;二是制订《关于在全院党员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通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等方式,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三是召开以案促改工作会议1次,警示教育会议2次,通报本院以及周边法院发生的违规违纪典型案例,组织全体干警进行剖析讨论,撰写剖析材料,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整改结果:已完成

3)没有持续深化巩固教育整顿成果。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召开党纪学习大会1次,廉政谈话会2次,利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周二夜校”等方式学习习近平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巡视巡察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违规违纪典型案例等内容;二是制订《2024年度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常态化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违反“三个规定”、审理效率不高等10个问题,对存在执行不规范行为的2名干警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整改结果:已完成

3.部分具体工作落实不审慎认真。

1)对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只整改具体业务,不研究处置涉嫌违规违纪工作人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订《巩义市人民法院 巩义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建议办理联席会议制度》,对联席会议的内容、召开时间及日常工作等方面进行规定,便于统一法检共识;二是制订《巩义市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办理的实施意见》,对检察建议书的接收登记、审查处理、集中评查、办理时限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三是安排专人对检察建议书涉及的案件进行评查,指出存在的问题,院党组经研究,对检察建议书涉及存在问题的22名干警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奖金。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对《执行刑事案件办理流程》相关规定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对存在涉案党员6人的生效刑事判决未按规定送达巩义市纪委监委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并完成补送工作;二是召开会议对该问题进行了通报,制作并使用新的庭审模版,要求法官开庭中应查清被告人是否具有党员身份等信息;三是安排专人负责生效党员刑事判决送达纪委监委工作,以月为单位统计、每月核实送达情况,形成良性循环,避免迟送、漏送;四是制订《关于涉案党员生效刑事判决送达的相关规定》,主管院领导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听取各团队送达情况的汇报。

整改结果:已完成

3)运用小额诉讼程序不当。

整改情况:一是第一时间利用“周二夜校”和立案规范月讲评会议,组织全体立案人员学习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标的限额的通知》,对小额程序适用范围和今年的具体标的额进行了强调;二是对网上具体的标注流程进行详细讲解,做到理论和实际操作相一致,确保会标注、能标注、标注准;三是每周在立案群内进行提示,立案审核人员重点关注程序标注审核,随机抽查案件标注情况,确保标注明确准确。通过严格执行整改措施,持续监督提醒,目前我院小额程序标注情况运行良好,2024年1-4月份巩义法院小额程序适用率为57.39%,全省排名第21名。

整改结果:已完成

4)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制订《巩义市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办法》,规范财务管理的同时新增事前审批制度;二是召开固定资产管理专门会议,修订《巩义市人民法院资产管理办法》,对固定资产采购、领用、交接、处置等进行节点管理,真正做到固定资产工作的程序化、标准化和规范化;三是2024年3月27日组织全体财务人员学习讨论财务规章制度,在会上对于在本次活动中发现的财务问题,举一反三,各责任问题压实到人,进行大排查,明确对于缺少单据、缺少相应领导签字的票据坚决不予报销;四是组织资产管理人员学习《巩义市人民法院资产管理办法》《巩义市人民法院关于干警调动工作办公用品的管理办法》等,不断提升管理效能;五是对固定资产进行排查贴签,摸清底数。组织专人成立固定资产清查整改专班,对我院固定资产进行拉网式排查,对部分未粘贴固定资产管理标签的资产进行清查,制作标签,实行一物一签,目前已完成固定资产的贴签工作;六是制订6月-12月开展固定资产清查、检查工作计划,做好固定资产清查、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七是责令相关责任人将豫AA794警车维修明细清单取回,并附在2023年10月的相关凭证中。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二)反馈问题:纪律建设方面

1.从严管党治警宽松软。

1)党组对发现的违规违纪现象惩处偏软。

整改情况:一是制订《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流程》,对信访举报问题进行节点分类管控,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研究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和处理意见,提高问题查处的质量;二是对巡察组反馈的4个违规违纪案件,全部进行了重新核查,经党组会研究,对2名干警给予政务警告,对1名干警在原处理的基础上,增加扣除绩效奖金。其他2个案件经派驻纪检监察组核查原处理并无不当,并向巡察组进行了汇报。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党组未综合考虑事实性质,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

整改情况:一是对检察建议涉及1名的13件案件重新评查并指出存在的文书瑕疵、程序瑕疵、卷宗瑕疵等问题,经院党组研究给予通报批评;二是将检察建议涉及的每名人员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并向院党组汇报给予22名干警相应处理;三是将拟处理意见提交党组会研究,充分听取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意见,并将相关材料报送派驻纪检监察组接受监督。

整改结果:已完成

3)未按规定开展警示教育。

整改情况:一是制订《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活动的意见》,建立常态化机制,规范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二是2024年3月23日召开以案促改工作会议,传达本院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高志强院长对本院以案促改工作进行强调和部署;三是受到政务警告处分的干警所在支部传达了处分文件,相关干警作出检查,我院组织全院各支部围绕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进行剖析讨论;四是制订以案促改方案,围绕本院2名干警违纪问题开展以案促改,5月13日,院党组专题听取了以案促改工作情况报告。

2.党内专门监督职责履行质效不高。

1)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不力。

整改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整改报告另附后。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基层党组织纪检监督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4月28日,组织40余名党员干警参加“清风巩义”大讲堂,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4月30日,组织党员收听收看 2024 年度郑州市直机关第一期“先锋讲坛”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讲座;二是制订职责清单,明确机关党委委员职责分工及支部委员职责分工,2024年4月份召开党建工作例会,学习支部委员工作分工,督促纪检委员履行好自身职责;三是各支部在党员大会上对本院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支部党员分别在大会上进行讨论发言,用身边反面案例教育身边人,提醒党员干警筑牢拒腐防变底线;四是受到政务处分的2名干警所在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通报处分决定,并进行讨论发言。

整改结果:已完成

3)中层干部“一岗双责”监督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2024年3月23日,市法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院长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细化,落实到每名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中层干部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相互协调、配合密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面。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三)反馈问题:作风建设和深化顽瘴痼疾整治方面

1.作风建设有待加强。

1)形式主义现象依然存在。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走形式,走访调研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每月月初制订党建工作任务提醒单,下发各支部,对“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的落实作出安排;二是支部会议召开前制订会议计划,确定会议议题,做好会前准备,确保会议取得实效。各党支部安排支部委员或党员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确保真实、完整;三是每月对各支部组织活动情况进行检查,2024年4月份召开党建工作例会,对14个支部“三会一课”的开展情况,从内容是否漏写、记录是否规范、照片是否作假等三大方面31个问题进行通报,提醒、督促各支部落实好“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四是每月对各支部“三会一课”会议记录、照片等进行检查,将存在的问题反馈给各支部;五是明确要求支部要安排支部委员或者党员负责会议记录,经常性对“三会一课”会议记录进行调阅检查,并督促整改;六是院党组高位部署、强力推动,2024年以来,以人民法庭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实地调研活动20余次,通过调研发现工作中的亮点和不足,推动工作取得更大成绩;七是积极动员青年干警参与调研案例工作,切实提升对审判执行业务的调研力度。2024年以来,我院一篇业务信息在郑州中院信息载体发表,一篇案例在省高院案例平台发表。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公车管理有制度不执行。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专项整改工作专班,由专人负责开展排查整改工作,对干警用车按照规定进行审批登记,在登记本上详细记录用车时间、用车人员、目的地、归还时间明确记录,确保按要求高标准高质量整改到位;二是对车辆使用登记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确保规范审批用车登记。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对待群众冷、横、硬、推的现象仍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院党组要求,司法警察大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强调巡察整改问题,要求全体法警思想重视、服务到位,在安检过程中做到动作规范、用语文明、耐心细致;二是分别于4月3日、4月10日组织以“群众至上,服务为本”为主题的专题培训,强调要增强对群众需求的敏感性和服务意识。优化办事流程,设立专门的咨询窗口,为群众提供实时解答和指导,确保群众能够顺利办理业务;三是修订《巩义市人民法院安检流程优化细则》,针对院机关及派出部门安检法警进行礼仪和沟通技巧培训,组织院机关及派出部门法警进行实战演练,以模拟场景、角色扮演的方式,让警员们更加深入地理解群众的需求和期望;四是通过视频监控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执行局和各派出法庭安检工作进行督察,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督促整改;五是征求部分律师和当事人对近期干警服务等方面的意见,提升群众满意度;六是奖惩并用形成有效激励,设立“巩法卫士”评选,每月评选出服务态度优秀的法警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态度生硬者进行约谈和处理。

整改结果:已完成

2.信访实质性化解举措少。

1)对信访化解不主动。

整改情况:一是制订出台《巩义法院信访工作管理办法》,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办理”“谁化解”的工作原则,对巩义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全流程进行管理,采取有效的奖惩措施,提高全院干警信访案件化解的主动性;二是加强简单初访案件的管理考核力度,凡发生初访案件,扣减直接责任人绩效考核1分,原则上要求在7天内予以化解,7天内化解的,奖励绩效考核0.7分;三是落实判后答疑制度,制作《巩义市人民法院判后答疑申请表》,放置于信访大厅,引导当事人选择反映信访问题或者要求判后答疑,由院庭长、审委会委员或员额法官对要求判后答疑的当事人进行释法答疑;四是通过多次接访反馈涉及的信访人并释法明理,2024年4月19日,该信访人签订息诉罢访承诺书。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对重复信访化解措施不具体。

整改情况:一是制订《巩义法院信访工作管理办法》,将信访工作纳入我院绩效考核管理,信访案件的数量、案访比等作为评价部门和案件承办人业绩、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督促信访案件的实质性化解;二是制订《巩义法院重复访专项清理工作方案》,以庭室为单位,全面梳理汇总了巩义法院现存的重复访案件,并将案件类型、信访诉求、直接责任人、责任庭室、责任领导、风险等级和复杂程度一一列出,要求直接责任人逐案制订化解方案;三是以“全国法院信访管理系统”为依托,对责任庭室、责任人办理信访案件进行全流程督促,要求责任人按期办理信访案件,每周要求责任部门以庭室为单位,梳理报送重复、重点信访案件的办理情况。

整改结果:已完成

3)没有从源头分析处置信访事项。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议常态化研究全院信访工作,2024年以来,五次将信访问题、信访事项列为议题进行讨论分析,研究解决了涉及庭室信访案件的化解及进度、上级交办信访案件的情况、“两会”期间维稳安保工作的部署、巩义法院信访管理制度的制订及重点信访案件的化解举措等问题;二是建立月通报、季推进制度,每月统计各庭室、员额法官和承办人的信访量、案访比,整理分析形成报告后在全院进行通报,查找全院信访工作的问题短板和薄弱环节,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三是2024年4月11日,由庭室案访比较高的负责人在第一季度质效点评会上作情况说明;四是按照《巩义法院信访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对信访问题突出的法官进行相应处理,由主管院领导对信访较多的1名法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该法官要以此次谈话为戒,在之后的工作中要细致认真,与当事人沟通过程中要注重语言语气、方式方法。

整改结果:已完成

3.执行质效不高,为民意识不够。

1)对消极执行惩戒力度偏轻。

整改情况:一是我院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相关案件重新立案调查,经市纪委同意,给予2名干警政务警告处分,并将处分情况向巡察组进行了汇报;二是制作《巩义法院执行规范要领手册》《巩义法院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管控图》,通过对执行案件关键节点、法律要求、注意事项的归纳总结,为办案团队提供参考提醒,确保不发生执行工作瑕疵;三是定期对以终本、终结方式结案的案件进行审查,重点审查财产处置方面,核查是否存在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和乱执行现象。重点审查了检察建议涉及的执行案件31件,发现问题18件,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整改结果:已完成

2)执行标的物涉嫌脱封。

整改情况: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相关案件进行核查,结论为标的物脱封系当事人个人原因造成,并将核查情况向巡察组进行了汇报;二是已与当事人沟通,对涉案财产进行评估,评估报告作出后即可挂网拍卖。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对违规终本现象整治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反馈相关案件进行评查,发现卷宗中缺少现场财产查控材料,属于违规终本,经院党组研究对承办人通报批评,并扣除绩效奖金;二是对2份检察建议涉及的案件进行评查,其中1名干警承办案件属于违规终本,经院党组研究对承办人通报批评,并扣除绩效奖金,另一案件属于卷宗瑕疵,经院党组研究对承办人通报批评;三是上述案件的承办人重新对案件进行现场调查,其中一案已恢复执行并执行完毕;另两案不符合恢复执行的申请条件;四是制订《巩义市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终本终结结案监管的工作意见》《巩义市人民法院终本续管操作流程(试行)》,严格掌握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结案标准,加强对终本案件的结案管理;五是制作《巩义法院执行规范要领手册》《巩义法院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管控图》,通过对执行案件关键节点、法律要求、注意事项的归纳总结,为办案团队提供参考提醒,并组织执行干警业务培训2次,确保严格遵守办案流程;六是严格掌握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结案标准,严把终本结案审批关,实行三级审批制度,先由员额法官对拟终本的案件进行初步审查签字,再交由局长进行审查,局长审查合格后,最终案件移转至执行指挥中心进行报结前最后的卷宗要素审查,符合要求后审批结案,对没有穷尽执行措施的、不符合终本结案条件的坚决退回不予审批;七是对执行案件进行常态化评查,每月抽查执行终本案件5件,发现问题的,及时纠正,涉嫌违纪的移送院监察室进一步核查处理,3月底以来评查案件15件,未发现违规终本等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4)执行法官不尽责。

整改情况:一是制订《巩义市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职责权利清单》、《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管理制度(试行)》,充分发挥执行局“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执行案件的监督管理;二是2024年3月15日,执行局主管领导对巡察反馈涉及的1名执行法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引以为戒。

整改结果:已完成

5)非诉执行案存在选择性执行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新的考核计算方式监督管理执行案款到位指标,坚持质量、效率、效果指标并重。按照新的考核计算方式,2022年以来我院涉执行款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执行个案到位率高达70.18%。因存在大额标的未执行到位的个案,故到位标的较低;二是按照省、市法院的安排部署,结合我院实际开展好“豫剑执行”专项执行活动,加大执行力度,切实有效的提升执行款到位金额。3月底以来共开展集中执行活动两次,集中执行活动当天共拘留被执行人6人,结案32件,执行到位金额46.38万元。

整改结果:已完成

6)刑事涉财产刑执行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院党组要求,执行局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刑事涉财产刑案件5件;二是按照新的考核计算方式监督管理执行案款到位指标,坚持质量、效率、效果指标并重。按照新的考核计算方式,2022年以来我院刑事涉财产刑执行案件执行个案到位率为55.54%。因存在大额标的未执行到位的个案,故到位标的较低;三是坚持开展好执行专项行动,加大执行力度。按照省、市法院的安排部署,结合我院实际开展好“豫剑执行”专项执行活动,切实有效的提升执行款到位金额。3月底以来共开展集中执行活动两次,集中执行活动当天共拘留被执行人6人,结案32件,执行到位金额46.38万元;四是建立《巩义市人民法院关于刑事涉财产刑案件执行的实施意见》,规范刑事涉财产刑执行案件的办理。刑事涉财产刑案件涉案的7案10辆车辆,其中4辆已拍卖成交、3辆正在评估待拍卖,其余3辆我院无处置权,已向其他法院提交商请移送申请。

整改结果:已完成

(四)反馈问题:组织建设方面

1.组织建设薄弱。

1)党组未按照《党组工作条例》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对党建活动缺乏系统规划。

整改情况:一是月初根据市直工委下发的党建工作任务提醒单,结合法院实际制订我院党建工作任务提醒单,每月第一周的周一开展升国旗活动,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4次,开展师生进法院、“记者看法院”等活动,取得良好法治效果;二是已于2023年12月21日前对工作岗位与所在支部不一致的9名干警组织关系调整到位,相关干警每月按时参加调整后支部的“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三是2024年以来,将1名工作岗位调整的党员干警同步调整组织关系至对应部门所在支部。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干部工人“三龄两历”存疑。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指出的人员档案重新审核调查,并就相关问题作出说明,提交党组会对年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进行重新认定;二是结合巩义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对全院35名事业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自查;三是制订《巩义市人民法院人事档案工作制度》,规范本院人事档案审查管理等工作,组织人事部门干警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内容。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对党组织换届候选人考虑不周。

整改情况:党组在研究人事调整时,将业务与党建工作同谋划同部署,统筹考虑支部书记的调整,选优配强支部书记,确保支部党建工作不断档,避免再次发生同样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4)没有将聘用人员纳入法院党组织进行管理。

整改情况:截止目前,按照自愿原则,对3名连续工作满六个月并提出申请的聘任制书记员,已经将其组织关系转至法院党组织。从5月份开始,相关人员已向市法院党组缴纳党费,并参加党组织的组织生活。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五)反馈问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巩义市人民法院事业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深入。没有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引领带动法院干警持续深化对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认识。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等方式,不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系列文章、批示指示精神等。2024年以来,利用党组会集体学习研讨19次,利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集体研讨5次;二是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4次,并开展师生进法院、“记者看法院”等活动,取得良好法治效果;三是2024年4月1日,党组扩大会第一议题重温党的二十大有关“全面依法治国”内容,立足法院工作实际进行交流研讨,2名班子成员分享学习心得,做到以理论指导实践。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未根本解决。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上级法院关于立案登记制的法律规定,确保立案人员人手一册。组织立案人员利用周二夜校和立案规范月讲评会,认真学习领悟,统一提升立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完善便民立案措施,利用24小时自助服务区配备网上自助立案终端,方便当事人随时申请立案,设置值班岗,协助当事人办理网上立案。在立案办公场所悬挂“关于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的特别提示”,接受当事人公开监督同时提醒立案人员严于履责;三是严格落实好立案容缺机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网上立案申请争取一次通过,不超过两次,提升按期审核通过率,满足当事人立案期待;四是设置管辖权异议协调员,对涉及管辖权异议和跨域立案的案件,提前与其他法院沟通协调,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奔波。设置立案观察员,每天对网上立案申请和登记立案工作进行督促和提醒,对临近期限的案件、调解超30天及调解不成功未及时立案的情况提前预警;五是对检察建议涉及的超期立案问题进行评查,未及时立案系因非诉执行案件行政机关未及时提交执行立案材料,并非本院的原因,但为便于行政机关追缴工作开展,本院制订《巩义市人民法院关于非诉执行案件立案和审查若干问题的意见》,规范非诉执行案件立案,今后非诉执行案件作出准予执行裁定后,由行政庭统一移交立案部门立案执行;六是对巡察反馈涉及的超期立案问题进行调查,经院党组研究,2024年5月15日,党组书记对时任庭长提醒谈话,要求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同时,也要严格遵守程序规定。

整改结果:已完成

(六)反馈问题:对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不到位

通过对照2019年6月巩义市委巡察组关于巡察法院的情况报告,有6方面问题依然存在。

1.群众立案难。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上级法院关于立案登记制的法律规定,确保立案人员人手一册。组织立案人员利用周二夜校和立案规范月讲评会,认真学习领悟,统一提升立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完善便民立案措施,利用24小时自助服务区配备网上自助立案终端,方便当事人随时申请立案,设置值班岗,协助当事人办理网上立案;三是严格落实好立案容缺机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网上立案申请争取一次通过,不超过两次,提升按期审核通过率,满足当事人立案期待;四是设置立案观察员,每天对网上立案申请和登记立案工作进行督促和提醒,对临近期限的案件、调解超30天及调解不成功未及时立案的情况提前预警;五是在立案办公场所悬挂“关于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的特别提示”,接受当事人公开监督同时提醒立案人员严于履责。制订《巩义市人民法院“不立案”投诉处理工作细则》,用好12368平台,及时处理解决不立案投诉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2.经费多支。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巩义市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办法》关于经费报销的有关要求,对外出培训情况进行核查,已将开具好的电子发票打印出,并附在2023年5月的25号凭证之中;二是对商家要求先打款后开发票的情况建立台账,遇到此种情况,做好相关记录,及时将发票后附,逐项销号,避免出现此类情况。

整改结果:已完成

3.重业务轻党建。

整改情况:每月印发党建工作通报,对党建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并对各党员法官团队的审判执行质效情况进行分析通报,对指标落后的党员法官团队进行督促提醒,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互促互融。2024年4月初,通报公示第一季度党员积分情况,通过对党员履行义务、参加党内活动等情况进行量化评分,激发党员干警的工作主动性。

整改结果:已完成

4.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党组会会议记录有关要求,修订《党组会议记录规范》,制订记录模板,做到会议记录规范化;二是党组会议记录由综合办公室优秀青年干警负责记录,支部会议由支部委员或者正式党员负责记录,确保会议记录规范、准确。

整改结果:已完成

5.公车超编。

整改情况:一是调研周边部分基层法院的车辆使用管理情况,形成调研报告,建议将超编车辆进行合规处置,而后通过合规程序租车保障审判执行工作需要;二是分别于2024年5月20日、5月29日先后两次向党组会汇报公车超编问题巡察整改措施暨公车调研情况,党组会决定将8辆超编车辆进行就地封存,将封存车辆按照程序向上级部门报告后进行合规处置。目前,我院已将8辆超编车辆封存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6.聘用人员管理不规范。通过走访调研基层法庭和谈话了解发现,书记员队伍存在管理不规范、离职不及时修改人员信息现象,人员队伍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制订《巩义市人民法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明确招聘要求,建立合理的薪酬体系,制订详细的考核标准和办法,完善考勤制度,规范离职的程序、手续办理、工作交接等;二是加强培训。组织书记员集中轮训2天,对书记员进行党风、党纪、工作技巧及工作实务等方面的培训。组织书记员开展“三个规定”测试,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提升廉洁意识、纪律意识;三是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相关责任书,清晰界定各部门负责人在聘用制人员管理方面的具体职责。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七)反馈问题:其他方面

1.党组对不当立案不处理。

整改情况:一是对检察建议涉及的3个不当立案案件进行评查,经院党组研究,对相关承办人通报批评;二是制订《巩义市人民法院关于非诉执行案件立案和审查若干问题的意见》,对非诉案件执行和立案流程进行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2.两个基层法庭职能作用未发挥。(巡察期间已按照立行立改要求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巡察期间已按照立行立改要求整改到位。永安法庭配备8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办理芝田镇、永安街道办、西村镇三个镇办的民商事案件。大峪沟人民法庭配备10名工作人员,作为我院专业法庭,主要负责审理破产和辖区相关案件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存在诉讼费应返未返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省法院诉讼费专项清理工作要求,制订《巩义市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诉讼费专项清理的工作方案》,成立了诉讼费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督促各部门建立工作台账、逐项销号,多次召开诉讼费专项清理工作推进会,学习诉讼费清理标准及流程,安排部署清理工作;二是截至2024年5月30日,已清理完成案件比例为90.26%,金额完成比例为75.53%;三是在诉讼费专项清理工作推进会上组织集中学习《巩义市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诉讼费专项清理的工作方案》,并就各业务部门在退费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四是巡察反馈的相关案件已于2024年3月22日退费完成。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组织的要求、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市法院党组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细落实。

一是站稳政治立场,把牢政治方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是整改力度不减,巩固整改成果。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标准不降、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常抓不懈地推进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改实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三是扎紧制度笼子,建立长效机制。落实“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的要求,探索建立深化巡察整改和推进审判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对整改中新建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维护制度的纪律性和严肃性,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新建或完善的制度,抓紧制订完善,及时堵塞制度漏洞,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整改问题真解决、见长效。

四是发挥巡察作用,加强自身建设。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统筹兼顾、优化协调,持续推动巡察整改同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及法院队伍建设和审判执行等工作结合起来,坚定不移推动法院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巩义实践,高质量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标杆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371-64375777

邮政地址:巩义市新兴路27







中共巩义市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7月20日

责任编辑:巩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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