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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生态日到来,这起典型案例敲响警钟

发布时间:2024-08-15 10:21:57


景某某等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2023年2月,景某某与尚某某为捕杀野生动物麝获取麝香牟利,从网上购买作案工具,多次进入某景区踩点并架设电网。同年3月8日,景某某与尚某某二人发现电网附近有两头麝的尸体,捡拾麝香后将尸体遗弃离开。经鉴定,涉案动物为林麝,每只基准价为三千元,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以野生动物基准价值的十倍核算,案涉林麝整体价值为六万元。

裁判结果

生效判决认为,景某某、尚某某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景某某、尚某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购买价值六万元的野生动物保护、救治设备、器材,交由山西古城国家湿地公园(山西省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用于对辖区内野生动物的救治、候鸟的观测及监测。   

典型意义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地球生命共同体的血脉和根基。林麝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非法狩猎行为不仅导致野生林麝种群下降,影响了其维持生态平衡、促进物质循环等功能的发挥,也破坏了生态环境多样性,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本案的审理,体现了人民法院以司法手段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坚定决心,彰显了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司法理念。

本案中,人民法院坚持守正创新,通过判决被告人以购买救治野生动物设备、器材的方式代替传统修复方式,直接用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实现生态环境替代性补偿的目的,有助于生物多样性发展,确保重要生态系统、生物物种资源得到最大保护。

责任编辑:巩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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