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法官,再等等,我凑钱还不行吗,别拘留我……”。5月13日中午,巩义市人民法院林永生团队在执行一起案件时,两位被执行人眼看要被带去体检,急忙筹集资金,当场履行了还款义务。
2022年11月,被告李某与原告某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贷款额度为400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向被告李某发放了借款,李某的配偶张某向原告出具《共同还款承诺书》,自愿作为共同债务人。但借款到期后,两名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遂该银行向巩义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查明,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 39993.16 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依旧未偿还。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4月底,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多次与李某及张某联系,但电话均被拒接。正在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时,申请人先“传”来了好消息。
13日上午9点左右,执行员林永生接到电话,申请人表示在超市看到了被执行人李某,执行团队迅速赶赴涉村镇,现场释法明理后,被执行人表示没钱还,执行团队将李某与其丈夫张某依法带回执行局。
在办案室内,两位被执行人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执行干警几经劝说,但李某和张某仍无动于衷。鉴于他们不配合的态度,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听到要被拘留,被执行人神态慌张,连忙表示愿意还款。最终,现场还款4.3万余元,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