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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借,合同一律无效!

发布时间:2025-05-29 14:56:46


你以为左手从银行、花呗、借呗等处借钱,右手再转借出去是“金融智慧”?法院只会微微一笑:恭喜你,喜提“合同无效大礼包”!

案件回顾:

2022年4-7月,小崔多次向小星借钱,小星通过刷花呗、借呗等方式出借给小崔40000元,小崔向小星出具借条一份,承诺2023年6月30日前还清,小帅为小崔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小崔以各种理由推辞还款。小星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巩义市人民法院,要求小崔按照欠款条约归还本金40000元及利息,支付律师费、交通费等费用。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小星向小崔出借的款项系通过刷花呗、借呗等形式借出,并非本人自有资金,属于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民间借款合同无效。该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双方关于利息、律师费的约定也无效,第三方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

开庭审理后,巩义法院判决小崔返还小星40000元及逾期利息(以40000元为基数,从2024年1月26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按照年利率3.45%计算);小帅对小崔应向小星返还40000元及逾期利息的债务经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三分之一的偿还债务,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小崔追偿;驳回小星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无论是从银行、信贷公司还是花呗、借呗、白条等网络信贷平台套现后出借,均属于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有较大的风险。如果借款人未按约还款,出借人自身要承担向金融机构还款的责任,因此,出借人在出借款项时,应使用自己的合法资金;借款人在借款时,也应积极核实出借人的资金来源。

法律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

第十七条 主合同有效而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区分不同情形确定担保人的赔偿责任:

(一)债权人与担保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二)担保人有过错而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对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三)债权人有过错而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主合同无效导致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其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责任编辑:巩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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