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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上答应却拒不搬离?巩义法院强制腾房没商量!

发布时间:2025-07-01 15:14:12



“明明法院判决了,嘴上答应得好好的,可就是拖着不搬!”这样的行为,最终难逃法律的强制执行。620日下午,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团队重拳出击,依法强制腾空房屋,用行动捍卫司法权威!

20143月,范某以240000元的价格购买了孙某位于石灰务村的一套门面房,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支付了100000元的首款,但双方长期因为该房屋产生较大矛盾,且房屋未能办理房产证,20248月,孙某向巩义法院申请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返还房屋,经审理,法院判决范某返还房屋,孙某返还范某支付的购房款。

判决生效后,范某一直未履行腾空搬离的义务,2025513日,孙某向巩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胡中洋团队多次联系范某,范某嘴上说着好好好,但并未实际行动,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613日,胡中洋团队向范某送达并张贴了腾房公告,限范某于618日前腾空并搬离房屋,范某置之不理。

618日下午,胡中洋团队及孙某前往该门面房进行交接,但范某躲避不见,不予配合,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法律权威,执行团队依法启动强制腾空程序!

620日下午两点半,胡中洋团队及司法警察大队近十名干警集结完毕,奔赴现场开展行动,到达现场后,干警按照预定方案开展工作,各小组各司其职,对房内的各项物品进行清点,登记造册并将房屋交付给申请人,全程予以录音录像。下午四点,在场人员分别在笔录及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腾房工作顺利结束,成功执结一案。

同时,为保障此次腾房行动公平、公正、公开,执行局邀请了市人大代表及村委工作人员到现场监督执行工作。

此次强制腾房行动,既保障了孙某的物权恢复,也通过规范执行维护了司法权威。范某因怠于履行义务承担不利后果,体现了“守法者得益,违法者担责”的法治理念。

责任编辑:巩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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