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执行动态

一笔麦收后的诚信赔偿款

  发布时间:2026-06-30 17:08:40



“麦收后,

我马上就给最后一笔钱转给她……”

近日,

在巩义市人民法院城区人民法庭

法官和调解员的倾力调解下,

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圆满化解。

当事人小王及其家长满怀感激,

原告张某也主动作出大幅让步,

双方握手言和,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事情的起因还要从2025年7月说起,小王驾驶无牌摩托车与张某驾驶的无牌摩托车相撞,造成张某受伤,后经交警大队认定,双方同等责任。由于小王驾驶的车辆未投保交强险,张某的损失需要小王自行承担,初步核算约三万元。对于一个普通农村家庭而言,这笔赔偿无疑是一座沉重的大山。事故发生后,小王因家庭经济困难,心理压力巨大,一度陷入深深的自责与焦虑之中。

因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今年2月,张某将小王诉至巩义法院。城区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孙艳丹深入了解案情背后的故事。得知小王刚19岁,是一名在校学生且家庭经济拮据后,法庭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为小王开展心理疏导,帮助他卸下思想包袱。与此同时,法官和调解员多次与原告张某沟通,客观分析案件情况,告知张某,小王的家庭困境,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在法官和调解员的真情调解下,张某态度转变。考虑到小王年轻尚小、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张某主动表示支付1万元赔偿即可,将原本三万元的赔偿诉求大幅降低。这一举动,让所有人大为感动。

然而,即便是一万元,对小王家庭来说仍非小数目,无法一次性付清。最终在法官的见证下,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于5月1日前先行支付8000元,剩余2000元延后兑付。6月中旬,正值麦收时节,小王家收了麦子后,第一时间通过转账向张某支付了剩余的2000元,并主动告知调解老师。一笔笔还款,不仅承载了诚信的力量,更见证了司法温度的传递。

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是巩义法院城区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作为专业审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派出法庭,城区法庭始终秉持“纠纷实质性化解”的工作理念,依托道交一体化平台,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切实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责任编辑:巩义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6916886 位访客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