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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拒交话费 电话公司来维权

  发布时间:2006-03-13 14:43:00


    3.15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消费者的权益要维护,但提供服务一方的权益也同样要得以保障。巩义市人民法院在3.15到来之即,受理了一批特殊的维权案件。特殊就在于以往维权都是消费者做为原告向法院起诉服务者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这些案件的原告却是提供服务的另一方-----提供服务者。

    电话的日益普及和其独特的作用,确实为人们的生活和工作都带来了极大的方便,提高了我们的效率。但是这背后却有一些不和谐的音符出现,那就是因一些电话消费者,不按照合同 约定按时缴纳电话费,使电信公司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为了有力地维护合法权益,他们也拿起了法律和法院这维权的武器。

    针对这类案件特点,对当事人双方都耐心说服,教育,普法等。仅一天就为电话公司清欠话费类案件二十多起,有力地维护了电话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电话公司提出宝贵建议和对一些用户进行了普法教育,教育大家都要守法,懂法,按法办事,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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