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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年外出未归 夫诉离婚法院获准

  发布时间:2006-03-16 21:29:37


                 二十五年外出未归  夫诉离婚法院获准

    昨天,巩义法院审结一起因妻子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二十五年至今未归,其丈夫起诉妻子离婚的案件。

    位于巩义市芝田镇的一个村庄里,孔某与张某这对夫妻恩爱有加,随后张某在结婚后第一年和第三年生下了两个儿子,夫妻俩过的更加幸福。可是随着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由于生活锁事时常发生矛盾,张某在结婚后第十年的一天一气之下就离家出走,丈夫在家苦苦的等候妻子能够归来,可等了二十五年了,还是没有见到妻子的身影。无奈之下,孔某起诉到法院要求与妻子离婚。

    巩义法院认为,张某外出二十五年,至今下落不明,夫妻感情已经是彻底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之规定准许孔某与张某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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