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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务员“黑”客户28万养情妇

  发布时间:2006-03-22 10:51:38


    巩义市某保险公司分部经理张青峰(化名)“黑吃”了亲戚朋友等人28万余元保险费和保险返还金,此案由巩义市检察院向巩义市法院提起公诉,于昨日公开审理。在法庭上,他称之所以能够“黑吃”如此巨额的钱财,是因为亲戚朋友、同学“对保险合同看得不那么细”,“为了减宜手续,要什么给什么”。

  庭审展示

  亲戚朋友信任才“黑吃”成

  昨日15时30分,巩义市法院开始公开审理张青峰“黑吃”客户一案,刑庭坐满了人,有张青峰原单位的同事,也有普通市民。

  在接受巩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和庭审法官提问时,张青峰说,2004年3月,他首次去找同学曹某谈保险业务,当时他未带着包,办理保险业务的手续全面放在家,因为根据经验,首次谈不会谈成。而出乎意外的是,他没跟曹某说几句话,曹某就说:“别说了,我还不信你,我办保险就是了。”当即,曹某从卧室取出22300元现金给他,连收款白条也没有索取。没几天,张青峰就把这些钱给“挪用”了,曹某一向他索要保险单,他就一托再托,说:“早一天晚一天怕啥。”至到7月,张青峰“黑吃”客户事发,张青峰也未给曹某办保险单。

  在庭审时,张青峰还说“客户对我比较信任,许多都是亲戚、朋友、同学”,“对保险合同看得不那么细”,“客户为了自己一时方便,我要什么他们给什么,要身份证复印件绝不给户口本复印件”,“早一天,晚一天,客户不会追究”。

  检察官常晓红说,张青峰之所以屡屡得逞,除了保险公司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存在漏洞外,还与客户对他的信任分不开,因为他专门“骗熟”,所选择的对象基本上是同学、熟人或朋友。这很值得客户警惕。

  挥霍于情妇已没能力赔偿

  巩义市检察院公诉称,张青峰自2000年4月至2004年7月,利用其作为保险公司业务员的便利,采取开具暂收收据、代领返还生存金、收款打白条等多种手段,“黑吃”客户保险费、保险返还金28万余元。张青峰对此供认不诲。

  张青峰原所在保险公司负责人提出要求,希望张青峰能够赔偿因其“黑吃”客户而给保险公司造成的损失。

  审判长询问张青峰是什么态度,张青峰略微思考了一下,说:“我已没有这个能力。”他说,去年10月26日,在他畏罪潜逃一年多之后,在洛阳被抓捕归案。被抓获时,他已身无分文,所贪巨款全部被其吃喝和包养情妇挥霍掉。“被抓的前几天,我还回过巩义市,是为了借钱,但是没有借到一分钱,亲友像躲避瘟神一样躲着我。”

  17时40分,法官宣布庭审结束,张青峰当即坐在地上,双手抱着头,一再忏悔说:“我不该骗亲戚朋友呀。”

  案件回放:

  车祸牵出业务员“黑吃”保费

  2004年4月26日,巩义市居民崔某外出途中不幸出车祸身亡,其妻王某悲痛之余,想起丈夫曾经办理过意外伤害保险,遂找到保险公司业务员张青峰,商谈理赔事项。王某按照张青峰的意思,将保险合同、发票、死亡证明等手续一并交给他。其后王某多次催促,张青峰总是以正在办理为由相推诿。

  7月30日,王某到保险公司询问时,却被告知死者的合同因为没交费已经失效。丈夫明明交纳了今年的保费4050元,而且自己手中还有经办人张青峰开具的收据,这笔钱哪里去了?再找张青峰时,发现他已失去踪影。

  “吃”客户越来越“黑”

  9月初,巩义市人民检察院将外逃的张青峰抓回,并以涉嫌贪污予以刑事拘留。

  据张青峰交待,他第一次挪用保费是在5年多前,从挪用到据为己有,中间经历了两年时间。2004年4月,朋友向他借钱盖房,出于义气,他把收取到客户的2万元借出。等两年后朋友还款,客户的保单已失效,只能退保而不能续保,但张青峰利用客户的信任,编造谎言,继续收取保费而不开具正规票据,把钱据为己有。

  “第一次作案没有被发觉,他胆子越来越大,截至案发。”张青峰在昨日庭审时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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