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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伸一脚 同学摔成伤残

  发布时间:2006-03-22 16:53:14


    在课间,某小学学生许新伸出一脚,将正跑着的同学杨涛摔伤。昨日,巩义市法院判许新的监护人赔偿杨涛医疗费、伤残费1万余元。

  去年5月19日下午课间,许新要用杨涛的水杯被拒绝,就追着打杨涛,并趁杨涛不注意伸出一脚将他绊倒,杨涛摔倒当即疼痛大哭。杨涛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至到6月17日出院。法医鉴定为杨涛左股骨骨折,构成九级伤残。

  法院审理认为,事件的发生系许新引起,应承担80%的责任,而杨涛处理与同学的关系不当,应承担20%的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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