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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员给储户办了存款手续误将现金返回

法院判:不当得利,还!

  发布时间:2006-04-10 19:23:22


  储户逯某到巩义市某银行存一万元现金,业务员办完存款手续后,误将一万元返回给逯某。昨日,巩义市法院判逯某返还银行一万元。

  在法庭上,某银行诉称,1月26日,龚某拿着存折到该行嵩洛路分理处存现金一万元,结果分理处业务员在存折上存入一万元后,误将一万元付给逯某。事后,该行找到逯某,希望逯某能够归还不当得利一万元钱,但逯某拒绝归还。于是,该行于2月10日将逯某告到巩义市法院。

  逯某辩称,他从未收到银行所称的一万元现金,怎么可能归还?

  随后,银行向法庭提供了两份录像。一份录像清晰显示,1月26日14时21分,一名储户到银行存款一万元金,业务员给办了存款手续后,随手把一万元钱返给了储户。另一份录像清晰显示,逯某于1月26日14时21分到银行存款,离开前收到业务员给的钱和存折。

   审判员王红梅说,两份录像拍摄时间完全吻合而且有交叉部分,能够证明逯某存款一万元,业务员给办完手续后,误将一万元现金返回给逯某。从法律上来说,逯某所得一万元为不当得利,应当返还。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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